美丽传奇品牌美容消费陷阱爆料

作者:司法wfwt 2023-03-23

  我于2019年7月15日在东莞市厚街美奇美容院(知名品牌美丽传奇)店员店长经理等人威逼利诱下购买了其宣传让法令纹变短、浅,苹果肌提升,面颊紧致收紧,毛孔收细,净化肤色的“V冻肌龄”6800元10次。我于2020年4月14日向东莞市12345举报该美容院消费欺诈、价格欺诈、销售和使用无资质生产的未经许可的产品,要求查处,该举报转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我于当月22日在官网上补充详细投诉内容及在27日把投诉内容再补充的书面材料及相关录音提交给该局。该局于2020年5月12日以未发现该美容院存在我所举报的违法行为,不予立案。我不服,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省局认可市局举证的在该美容院的“面部小轻氧+全身舒缓”项目就是我所购买的“V冻肌龄”项目,在该美容院老板在市局笔录里面认可卖我的项目是祛皱纹的“V冻肌龄”项目,其实是不能祛皱的,是属于面部补水的情况下,市局以该项目中使用的Dr.Bryne活氧修复套产品标识“活氧修复液”的“产品功效”有“......延缓肌肤老化……淡化细纹….紧塑松弛肌肤”的相关内容,与该美容套餐项目中

  使用的“产品功效”所叙述的内容基本吻合,未举证其功效证明,就作出的(粤)市监工行复字[2020]6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市局作出的处理答复。
  我不服提起本案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抗诉都驳回认可市局和省局的决定,我提交的证据及主张全部被隐匿,提交的由国家及省药监局出具的药监政信函[2021]515(备注:此为英文字母更正后的),[2021]585号,粤药监政信函[2021]33号等均证明无案涉产品标签功效的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信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普通化妆品备案人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本条例规定的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备案只是告知性备案,不需要审批许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论文期刊,接受社会监督。”
  请以我这反面教材警告消费者,卖给你的和消费收据写的美容项目名称商家有解释权,商家说什么就是什么,即使商家承认卖给你的是祛皱纹项目,其实是不能祛皱的只不过是补水的,就是骗你,你能把她怎么了,国家主管部门也有解释权美容项目使用的化妆品标识说明书里面有去皱纹的功效就不属于虚假宣传了。法院再洗白,卖给我的就是补水项目。
  多次联系广东省药监局,可恨只管化妆品发证不管其违法,只能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这是法律最大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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